聖經小百科8:盟約的特色
聖經中提到神對人的「約」,包括舊約中挪亞之約,亞伯拉罕之約、西乃之約、大衛之約,以及另立的新約,都是一種「盟約」(covenant)。盟約不同於人類日常生活的「契約」(contract),是一種浮動的關係,隨時可以解約。盟約的關係是一種至死不渝的承諾;神透過自己的誓言,來約束自己遵守祂的應許。
聖經中盟約的形式,類似古近東赫梯人(Hittite)與其他藩屬國所訂的宗主國條約,其格式包括「介紹發言人」、「歷史性序言」、「規定條款」、「交出約書」、「公開誦讀」、「見證人」、「祝福與咒詛」。聖經學者指出,從出埃及記20章到利未記26章,以及申命記這兩段西乃之約,正是參考了赫人之約的形式。然而不同的是,雖然兩者都是上對下(強者對弱者)的條約,但一般的宗主國條約都是強國以優勢之姿佔盡了便宜,用盡威赫迫使藩屬國順服。而在神與以色列人的盟約中,神作為強者卻處處以色列民的利益為考量,並在以色列背約後仍堅定自己所立的盟約。可見,盟約雖借用當時所熟知的宗主國條約的形式,其目的與國內涵卻完全不同。
* 題材來源自橄欖出版之《豐盛人生》靈修月刊2019年已刊登之內容,蒙允准使用。